close
兩星期前去參加了蔡旻佑的發片記者會,想到這樣的問題: 當獨立歌手和樂團備出,"創作"這件事情已經見怪不怪,網路上也隨手可以聽到哪個人的自創曲。那麼被主流唱片公司網羅的創作歌手該以怎樣的姿態出現在這市場呢? 他們不能只是單純被強調會創作,畢竟成為下個周杰倫或是陶吉吉是很遙遠又稀有還要運氣超級好的事情,那唱片公司該如何為創作歌手加分呢?
 
 

蔡旻佑外觀變帥了,明星架式出來了,這無疑是唱片公司的功勞,不是獨立歌手自行能建立的樣貌。記者會找來吳宗憲站台,在現場佈局新聞點讓他發片前可以登上各大媒體曝光,這也是主流唱片公司長期的優勢。 
音樂呢? 這小子確實比上張專輯交出更好的作品,"我回來了"展現對音樂的企圖心和年輕活力,"阿姆斯壯"藉由創意歌詞展現自我主唱,"希區考克作品152"有周董式的強烈故事性和畫面,"我用一首Demo跟你表白"則是我最驚喜也最喜歡的歌曲,俏皮自然的爵士甜蜜告白正是蔡旻佑這年紀適合的表情。但或許這些作品要被聆聽前,蔡旻佑應該先讓別的歌手唱紅幾首,就像曹格的背叛也不是自己唱紅的,藉由別的歌手建立"蔡旻佑創作"的招牌,他的創作才華才能成為一個賣點。 
音樂本身是OK的,將蔡旻佑包裝成創作歌手似乎說服力還不夠,或許在"搜尋蔡旻佑"概念上多舉辦網路行銷活動,比如說和Yahoo搜尋服務合作之類的有些創意活動,還能博得多些曝光和關注,也是主流唱片公司有本錢玩的手段。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iko03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